本报讯 (记者石磊 通讯员粤纪宣)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去年八九月间两次书写张贴侮辱性标语,抵毁南山区区委书记的南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文玄近日受到深圳市纪委给予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了解,文玄同时被免去南山区委宣传部长职务。他也是深圳建市以来首个因书写侮辱性标语受到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
据了解,去年国庆前的一天晚上,南山区政府大楼地下停车库突然出现“梁不正,道 不平,行不端”的标语,该地下停车库墙上曾两次被发现有人在上面写标语,标语的主要内容是诋毁南山区委主要负责人,而写标语的人竟是南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兼文体局长文玄,他的所作所为全部被暗藏的录像机录了下来……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经深圳市纪委调查证实,南山区委宣传部长文玄于去年8月30日、9月19日两次在南山区委办公大楼地下停车库的墙壁上,用签字笔书写侮辱南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标语,造成不良影响。其错误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而且影响了领导班子的团结,破坏了民主的氛围和干事创业的环境。深圳市纪委决定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东省纪委有关人士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该案的严肃查处表明侮辱、诽谤、诬告他人或进行非组织活动,是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该人士指出,在反腐败斗争中,既要加强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又要严肃追究诬告者,决不允许诬告者通过中伤他人而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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