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今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原有四档,即每月180元、210元、235元和260元。省府要求,自1月1日起,这一标准调整为五档,并提高标准水平。提高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240元、280元、310元、340元和40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相应为1.44元、1.68元、1.86元、
省府通知,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应按每月不超过21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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