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1月17日消息:原辽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辽国投)副总经理凌康元(副厅级)受贿案昨日宣 判。
据辽沈晚报报道,58岁的凌康元在担任“辽国投”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1998年7月至200 0年4月间,非法收受好处费22万元。
昨日9时30分,凌康元被带上了法庭,准备接受法庭的判决。像一周前开庭时一样,凌康元满脸带着悔恨。在法官 庄严地宣读起诉书时,他听得很认真。法官读到公诉机关指控凌康元犯受贿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时,凌康元悔恨地轻摇着头 。宣读完毕,法官问凌康元听清楚没,凌说:“听清楚了,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被问到是否上诉时, 他沉吟了足有半分钟后说:“我再考虑考虑。”
凌康元从一名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变成罪犯,教训是深刻的。凌康元在庭审中的两句话最能体现他的心情:“到了 今天,我谁也不怨。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又怎么会出事呢?”“我现在有很多话想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萧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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