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家望)今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人员贪污公款案。一个副局级的国营公司驻外机构的老总,与会计相互勾结做假账,侵吞公款21万多美元。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隋学禄原是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下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长城贸易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告人宋士潮是该公司的会计,他们在2000年4月至10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迪拜BCCI银行解冻并返还长城贸易中心在该行的存款之机,共同谋划伪造了虚假的《协助追款协议书》和2张佣金收据,以支付佣金的名义将公款210035美 元非法据为己有,折合人民币1734889元。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目无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公款,构成了贪污罪。
今年61岁的隋学禄看上去满头花白头发,他在交代犯罪事实时承认,作假最早的动机是为了补上货款被骗和业务亏损两个窟窿,可一操作起来,就为自己狮子大张口了。由于这个公司当时只剩下隋、李两个工作人员,一个司令一个兵,作起案来就更加肆无忌惮。隋学禄供认自己喝醉了酒以后,不但伪造了协议书,还胡乱签上了一个外国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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