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7日电(记者陈毛弟、杨金志) 上海市检察院今天向外界通报了去年破获的两起局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的侦破经过。
两名原局级干部日前都已被一审判决。上海海关调查局原局长季永珍已因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胡凤垠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5万元。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纪通报说,2000年10月上海市纪委对季永珍进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发现其另有涉嫌侵吞公款等重大经济问题。同年11月27日,季永珍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次日被刑事拘留。2000年12月11日季永珍被依法逮捕。其间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对共同受贿的季永珍妻子江亚梅、女儿季晓明等人依法立案侦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人民法院已于今年1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
季永珍在海关长期从事走私犯罪的侦查工作,反侦查能力较强,对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一概予以否认。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进行取证、搜查、吊赃。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反贪局发现,季永珍在与上海市国泰拍卖行的业务往来中,有贪污3万元公款的嫌疑;在定向拍卖海关罚没物资业务中,有收受常熟物资总公司工作人员钱款、价值4万多元的红木家具、价值45万元的别墅,以及索要钱款30万元的嫌疑。去年3月7日,季永珍因涉嫌贪污公款3万元人民币、受贿85万元人民币、并有2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2000年1月,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侦查员发现,1998年底胡凤垠利用职务便利,使来沪民工杨兴全获得了“富锦花苑”一期房产土建项目的开发资质,并承建该项目从中获利。胡遂以收女儿压岁钱、共同经营分利、女儿结婚收礼等名义,先后三次收受杨兴全贿赂31万元人民币。2001年初胡凤垠得知案发,向公司党委书记表示要交款50万元,却又要求将交款时间提前到2000年12月14日。后来胡后悔多此一举,指使有关人员将其上缴的钱款改为由上钢一厂上交十三冶钱款的假象。
检察机关认为胡凤垠虽然上交钱款,但未讲清性质及受贿事实,并指使他人出具假证明,其行为不具备自首条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胡凤垠进行了一审判决。因胡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作出了依法减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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