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张勋 通讯员孔献之)做好本职工作本是职责所在,但有人就想从中捞点“好处”。这不,深圳机场集团公司(下简称深机集团)原法律室主任苏烨就栽了。昨天下午,苏烨就借职务之便索取了巨额“回扣”123.2万元,涉嫌受贿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
两笔“回扣”高达120万
苏烨,现年38岁,湖南省邵东县人,大学文化。1999年11月,深机集团因航空大厦产权纠纷问题被跃恒公司诉至法院,遂委托集团法律室主任苏烨具体负责此案。
苏烨极力推荐深圳南特律师事务所楼某等2人(该2人后调至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
2000年11月,深圳中院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胜诉。同年12月,一审判决依照合约支付律师费360万元人民币。苏即要求楼某要付给其“回扣”,并多次向楼索要。为此,楼某于2000年12月6日和8日,分2次从此笔360万元人民币律师费中取出90万元、30万元共120万元转入苏指定帐户,苏将此120万元提现,并存入在招商银行开设的一卡通股票帐户上,用于借贷给他人和自己买卖股票。
“疏通关系”索要“辛苦费”
2000年5月,苏烨负责办理深机集团属下的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向傅某(女,该公司的铺位承租人)追讨租金的法律事务。在苏推荐下,深机集团物业部将此事委托给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楼某代理。
2001年2月,楼某为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追回欠租26万元人民币,并获5.2万元人民币的律师代理费。2001年4月,苏以需“疏通关系”为由向楼索要“辛苦费”3.2万元人民币汇到苏指定的帐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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