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海波 通讯员郭卫群 刘丽芬)深圳市检察院昨日透
露,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主任梁敏刚,因违规担保给国家造
成数百万元损失。日前,梁敏刚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刑1年零6个月
,缓期2年执行。
违规以国家机关或国企业名义为企业作贷款担保,以往在深圳大量存在
。
梁敏刚被查处就与一宗违规担保有关。法院认定:1998年4月27
日,时任沙头街道办党委书记、主任的梁敏刚,私自以沙头街道办的名义,
为深圳华南化纤有限公司(下简称华南公司)一项600万元工程款及利息
的还款计划提供担保。后该公司无法偿还其中的497万元。
此债务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沙头街道办需对华南公司的
债务承担50%的赔付责任,并承担1万余元的诉讼费。而深圳市司法会议
鉴定中心的审计结果表明,华南公司当时已处于破产状态。这意味着,沙头
街道办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将无法实现对华南公司的追偿权。
据深圳市检察院介绍,去年4月,福田区检察院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
对梁敏刚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进行立案查处。在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
还查清了梁敏刚在帮助一翁姓男子调入沙头街道办事处后,涉嫌收受翁某3
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敏刚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但鉴于
他在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前主动向纪委交代了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全额
退清了赃款,依法可免除处罚。法院据此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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