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王月】被《人民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全国各地媒体广泛报道并被誉为“维权勇士”的原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薛宝君,骑着他那辆标有“3.15维权世纪万里行”的山地车,于昨天到达本市消费者协会。他一路上风尘仆仆,到处为消费者宣传《消法》,解答问题。
2000年1月1日,迎着新年的第一缕曙光,在欢送的爆竹声中薛宝君踏上了“万里走单 骑”的维权路,为了实现他的计划,薛宝君卖掉了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中巴车,换了一部摄像机,他要自编自导,围绕百姓关心、政府关注的消费热点进行报道,并将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消费坑害行为予以曝光。万里行将由东到西,再由西到北,用两年三个月的时间走完全程,于2002年的3月15日到达中国第一个成立消费者协会的河北新乐市。目前他已走遍29个省、市、自治区,走过了748个日日夜夜,到达了他此行的第30站———天津。当他骑着那辆标着“3.15维权世纪万里行”的自行车踏上天津的土地时,沿路的人们为他投向敬佩的笑容,并帮他指引道路。今年1月12日,薛宝君在河北省沧州进行宣传活动的过程中,在住宿的旅店里遭遇盗贼,近3000元的财物,包括一部手机被盗。那部手机是薛宝君妻子与他联系的惟一途径,为了节省花费,他与妻子商量好不直接通话,妻子打手机他不接,两响即挂断,意为“家里一切都好,勿念”。他再拨家里电话,妻子也不接,三响后挂断,意为“一路平安”。丢失了手机,几天里他失去了和家人的一切联系。薛宝君抵津后讲述了自己被盗的遭遇,恰巧天津蜂星通信的负责人得知了这个消息,为了帮助他走完“万里维权路”,他们特捐助了他一部手机。这一切让薛宝君感受到了天津人的热情和豪爽。在从事维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同时,薛宝君深深感到普通消费者在保护自己权利上仍是处于弱势地位,在一些地方人们对《消法》以及自己应有权利一无所知,而更多的消费者由于考虑到维权成本后,只得忍气吞声,不了了之了。他说:“这更需要我们这些从事消费者利益保护工作的人们站出来,真正了解消费者所遇到的投诉难点、热点,将这些归总起来,向有关部门反映,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依法维权,以实际行动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事业鼓与呼,以唤起全社会对这项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在今后的3至4天内,薛宝君将同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上街帮助消费者解答问题,并举行“维权万里行,献给新世纪3.15我们共同的事业万人签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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