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首例“比较试验”侵权案昨开庭 “三耳”消委唇枪舌战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18日12:06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邓雪)昨日,“三耳”状告消委名誉侵权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

  这是全国首例因“比较试验”把消委推上被告席的名誉侵权案。昨日的法庭辩论焦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消委是否对三耳构成名誉侵权;三耳索赔的依据;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

  消委:不存在侵权

  消委认为,他们对重庆市26个品牌的火锅底料所进行的比较试验,是依据“消法”进行的公益性活动,并不针对具体某一家,并没有说哪家“不合格”,不存在侵权行为。

  而且,市消委是按卫生监督所建议,将细菌总数以10000CFU/g、酸价以5、过氧化值以12分段为比较试验的统计口径,才在试验报告中,将6种细菌总数在10000以上的产品,表述为生产过程卫生状况“较差”、微生物污染“较重”的。 三耳:标准从何来

  “三耳”方则追问:火锅行业从无统一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那么,消委的“大于10000CFU/g标准”,从何而来?

  “三耳”方还称,直接入口的酱油菌落总数的国家标准规定为30000CFU/g,而火锅底料为复合型产品,须经第二次高温加工后方能食用,不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问题。

  “三耳”的代理律师称,由于消委的“其生产过程卫生状况较差,微生物污染较重”的结论,使全国不少超市、商场把三耳火锅底料撤下柜,造成了三耳328万元的损失。所以,消委理应负一定责任。

  庭审结束后,“三耳”方认为自己“必胜”,而市消委也信心十足:“整个比较试验的过程都是慎重、合法的,而且有专业技术部门的检测结论为依据。”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短信传情不言中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千首新浪短信点歌
闪电传情不看不行


分 类 信 息
:京城名校招生动态
   千元笔记本大展卖
   新春白领联谊会
   国内风情逍遥游
   新年租车新领域
   1.8元租别墅办公
:大众polo开始预定
   浦江工业园区招租
   ★巴西烧烤美味
:出国留学的摇篮
   欢迎加盟平安保险
:留学澳州首选澳宝
   友和道通商务网
:全新人才招聘信息
:便携式电话小灵通
:一诺广告设计印务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