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索赔3000万标的额最高 雅马哈状告天津港田等侵权高法一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18日13:31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张敬】雅马哈发动机日本株式会社以侵犯其商标权状告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和其下属的四家公司,涉及三案五被告,标的额3000万元。昨天上午9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三案合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此次商标侵权案,是市高院开庭审理以来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

  雅马哈发动机日本株式会社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并且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其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失分别是1200万元、1000万元和800万元。

  通过举证、质证、认证等法律程序,12:30在开庭3个半小时后,由于原、被告双方事实准备不充分,该案择期另审。

  ■被告一:天津港田集团公司

  原告称,涉诉侵权摩托车的产品说明书中的制造者均标明为被告天津港田集团公司与天津港田摩托车有限公司二家公司。认为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参与了本案被告对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天津港田集团公司辩称,《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港田GT125T两轮摩托车、港田GT125-A两轮摩托车的目录具有合法来源,属正常购买,有两份合同为证。

  ■被告二:天津港田摩托车有限公司

  原告称,自1999年12月3日始,天津港田摩托车有限公司分三次出售了其生产的发动机上标有“LINHAIYAMAHA”(林海雅马哈)商标标识的港田GT125T摩托车49辆。认为其侵犯了原告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天津港田摩托车有限公司辩称,自己从未生产和销售过涉诉的侵权产品,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三: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

  原告称,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在购进涉诉侵权车辆时,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均盖有被告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被告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非法出借账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雅马哈发动机日本株式会社认为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辩称,公司成立时间和开增值税发票在时间上有出入,并且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出借账户和开具增值税发票都是正常销售,是合法的经营行为。

  ■被告四: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原告认为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了涉诉带有侵权商标的产品。

  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辩称,原告诉称的侵权产品中,其中一个型号的产品并不是该公司生产的,而另一个型号为GT125-A的摩托车并未流入市场,没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也就不涉赔偿问题。

  ■被告五:天津港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原告诉天津港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售带有侵权商标的产品。

  天津港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辩称,虽然出售了被诉侵权商标的侵权产品,但并未获利,不应赔偿。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短信传情不言中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千首新浪短信点歌
闪电传情不看不行


新浪商城推荐
岁末精品打折!
  2002流行服饰秀
  • 日本精品
  • 哈韩一组
  • GUESS皮衣
  • 瑞丽服饰
  • 休闲一组
  •   数字MP3专题
  • JNC 882
  • JNC 883+
  • JNC 892
  • MSC N64
  • JNC W3900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