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月18日电(孙万祥) 年仅25岁的张辉贪污、挪用公款180余万元,日前被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张辉捕前系宝鸡石油钢管厂财务资产处出纳。1997年年底,他将报销后剩余的3.08万元侵吞。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张辉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匿、套取、涂改现金支票、销毁转账支票存根等手段,先后47次从该厂账户上提取现金75.68万元侵吞。另外,在200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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