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月18日电(记者李南玲)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为19名兼职委员配备了法律助理,以提高兼职委员立法和司法监督水平。
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为兼职委员聘用法律助理办法》,法律助理的候选人名单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全市1400多名律师及相关从业人员中选定并报批决定,法律助理的聘用期为两年。他们当中绝大部分是深圳市各大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一些是中国国际经济贸
这19名法律助理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兼职委员的要求,为其审议法规草案、开展法律监督等履行职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意见和相关工作建议。《办法》明确规定法律助理需要履行的义务;不得利用受聘的工作便利或借用兼职委员的名义,进行兼职委员未予授权的活动;法律助理对受聘期间参与的重要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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