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桂林讯 (记者唐世林)桂林市在“三五”普法教育过程中,紧紧抓住两个转变,做好三个结合,使普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该市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城市,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亦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临桂县也被评为普法先进县。
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发布后,原桂林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三五”普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紧紧抓住两个转变,即广大干部群众从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向提高以领导干部为 重点的全民法律意识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转变。同时做好“三个结合”,即普法工作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相结合,普法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普法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严打”、禁毒、打黄扫非、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反对“法轮功”邪教纳入普法教育的重点。
随着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全市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在普法中,全市有普法对象38万人,参学率达93.5%,其中副处以上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的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到100%,本市人口中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城镇没有发生刑事犯罪案件的单位达83%,比“二五”普法提高了12%。农民的遵纪守法光荣户占到总户数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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