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记者1月18日从省药监局获悉,根据该局审查结果,我省2001年药品广告违法、违规问题突出。2001年,该局共受理药品广告1529个,其中电视广告530个,广播广告79个,文字广告920个。省药监局经审查批准了1334个,驳回不予受理190个,撤销广告批准文号23个,提请工商部门查处97个。
近两年,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患者的问题十分突出。省药监局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 序中,把药品广告的规范有序作为六大目标之一,制定了新的申办程序,完善了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已审批广告的跟踪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药品广告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擅自篡改批准内容、夸大治疗范围和疗效,超出审核范围发布广告和未经审批使用过期、已撤销文号和伪造文号等几个方面。
此外,该局还确定了6家重点监测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虚假药品广告。去年,根据群众举报和跟踪调查的结果,该局撤销了宝鸡韩勇生发保健药品厂生产的韩勇9+9止脱生发散、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生产的“减肥胶囊”等20个批准文号,同时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罚。对严重篡改广告内容、夸大治疗范围的唐山天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迪贝特十味玉泉胶囊”广告依法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交工商局查处;对发现的100多个使用过期、伪造文号的药品广告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保护了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李海燕 何蕴华 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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