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麓山)日前,深圳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中央、省、市关于禁止各级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部署今年的纠治“红包”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深圳海关、深圳发展银行等五部门在新闻发布会后向社会郑重承诺:从自身做起,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决刹住收受“红包”、发行各种代币券(卡)的歪风。
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要做表率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许德森表示,市直机关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把纠治“红包”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并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等制度,从源头上堵住用公款送“红包”的财源。对于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对顶风违纪者将从严从重处理,除追究直接责任者外,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也将按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市公安局:内外监督斩断“黑手”
市公安局一直非常重视纠治送收“红包”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1年全局民警拒收礼金、购物卡合计人民币36500元、港币280多万元,上交“红包”人民币94700元,港币25000元。
市公安局局长张永强表示,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队的作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民警的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全方面的监督。其次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设有监督队、信访办等公开投诉电话的基础上,增设110投诉电话,群众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投诉民警,同时从社会各阶层聘请警务廉政监督员,参与警务工作的廉政监督,使警务人员不敢向“红包”伸手。
商贸控股:不以任何借口印制购物卡
商贸控股公司是我市三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一,直属企业大多是深圳有名的商业企业,针对这种特点,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冯裕林强调,所属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印制购物卡、代币券,不得接收、赠送“红包”和购物卡(券),不得奢侈浪费,要勤俭节约,依法经营。各直属企业“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切实负起责任;财务总监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准为用公款赠送“红包”提供便利,一经发现,要追究“一把手”和财务总监的责任。春节前还将组织审计、财务部门下企业清理“小钱柜”,堵住“红包”购物卡的财路。
深圳海关:铲除“红包”滋生土壤
深圳海关纪检组副组长石福生表示,为适应入世的要求,从根本上铲除“红包”滋生和生存的土壤,深圳海关将进一步增加执法透明度。近期将在各海关业务现场采用触摸屏、公告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做好关务公开。具体做到“六公开“:一是公开通关现场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二是公开通关现场的工作人员情况;三是公开现场作业流程和服务时限承诺;四是公开新发布的海关政策与规定;五是公开咨询、投诉渠道,于2002年1月1日成立了“深圳海关通关业务咨询投诉中心”,受理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六是公开海关职业纪律和行为规范。
发展银行:坚决禁止发行购物卡
发展银行副行长何如表示,深圳发展银行作为首家公众上市银行,在购物卡、购物券问题上,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近年来从未印制过购物卡、代币券。同时严格遵照中纪委、监察部以及省、市关于禁止收送“红包”的文件精神,坚持“纠治并举,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狠刹收送“红包”的不正之风。严禁干部员工利用节假日和工作之便收受包括购物券、购物卡在内的“红包”,并把纠治“红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干部收受和拒收“红包”的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统计和上报。一旦发现收送“红包”的,将严加惩处。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