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后子女抚养、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和离婚妇女无住房等四个问题成为去年我市妇女信访的热点,有关人士呼吁———
本报讯 (记者洪榕略通讯员小黄) 昨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2001年,市妇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件(次)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其中离婚家庭类案件比过去增加了25%,约占全年信访案件的79%。家庭暴力、离婚后子女抚养、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和离婚 妇女无住房等四个问题成为去年我市妇女信访的热点。
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
家庭暴力的投诉在信访中是继离婚和非法同居之后的第三个热点问题,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市妇联经过调查分析:一方面是一些妇女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差,再加上受传统意识左右,许多妇女不知道、也不愿意找有关部门来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一方面,一些部门往往把家庭暴力等同一般夫妻矛盾来处理。与此同时,从法律角度上看,执法部门在对家庭暴力处罚的力度和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比如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时的赔偿制度,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刑法上又没有规定针对妇女的暴力罪和家庭暴力罪。在这样的情况下,使得一些受害妇女在家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饱受家庭暴力之苦。
离婚后子女抚养和教育成了难题
经常有这样的离婚妇女来投诉:一年给孩子抚养费一两千元,却只能见孩子一两次,孩子的父亲把子女当作报复的工具,采取种种手段阻碍子女与母亲的交流,自己和孩子的情感交流得不到保障,又无法参与对孩子的教育该怎么办?另一类妇女在投诉时说:法院判决书上清清楚楚写明孩子的父亲一个月给多少钱抚养费,但是他一直找借口不给或者故意拖欠,影响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该怎么办?市妇联的同志认为,像这样的难题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增多
去年因不服离婚财产判决而信访的案件同比增长了143%。在一些离婚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妻子举证不力,大多无法掌握丈夫的财产、经营情况,更提不出财产的具体数额、存放地点等证据,人民法院只好以当事人不能举证为由不予认定,导致离婚妇女对离婚时财产判决不服增多。
离婚妇女住房无保障的比率呈上升趋势
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我市离婚妇女和孩子组成的单亲家庭日愈增多。在这些家庭中,许多妇女因为离婚前不掌握家庭经济支配权,离婚后自己的积蓄又不多,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了男方,她们又没能申请到政府提供给特困户的数量有限的廉租房,就要面临手头拮据没钱租房,更无力买房的困难。从而使得我市离婚妇女因住房无保障而投诉的比率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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