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心武)在昨日举行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就省人大交由该院办理案件的办理情况作出报告,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宁忠一案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该市检察院对办案人员作出了行政警告等处分。
经查,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宁忠一案中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纪问题: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未严格审查核实,错误地将合伙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办理
铜川市院接到省院关于对这起错案的责任追究和处理通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于去年10月22日分别给予王益区院副检察长户世奎、原经济科副科长易智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任检察长韩碧天(已退休)通报批评,并就此案向铜川市检察机关发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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