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华锐 通讯员 李任华) 分房制度改了、医疗制度改了、户籍制度在改……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消防管理体制也正在进行重大改革———公安消防部门将不再直接管理各单位的消防安全。
“直管”变“监管”
据消防部门透露,这项改革源自于国家近期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它将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项法令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各个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今后将“自行负责、自行管理”。公安消防部门作为行业监督部门,将不再负责各单位的具体消防管理,从“直管”变为真正的“监管”。
打破计划经济模式
在以往的消防管理体制中,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作为消防部门的被动管理对象,重点单位甚至是直接受消防部门的消防监控管理。通常的做法是,每个消防管理人员分管一定数量的重点单位,这就造成消防力量本来就不足的消防部门疲于奔命,抓得了这头顾不上那头。
“这其实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惯有做法,政府的消防部门把本该是企事业单位自己负责的事情都包揽起来。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这样一种被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因此改革势在必行。”消防部门的有关人士认为。
消防管理要学技监部门
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许兆亭处长在昨天召开的“广东省2002年消防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消防部门要学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虽然监管企业的产品质量,但却从来不参与企业具体的质量管理,而是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督促企业行动起来。
他还用了一个形象的例子,“假如我说明天要来你们这里检查卫生,保证你们今天回去就立刻大扫除,但我是不是就要每个角落看个遍呢?当然不是,其实我只要突击检查其中一间办公室就行了。这就是今后消防管理模式的方向。”
据悉,广东省公安部门不日将就此问题作详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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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消防规划,城市规划不予审批
新快报讯(记者 华锐 通讯员 李任华)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今后各地在报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时,缺少消防规划或规划不合理的,上级政府一律不得予以审批。
省政府要求仍未制定消防规划的地级市,要在今年上半年内制定消防规划,并在年底前通过论证、审批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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