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英通讯员李颖)记者昨日从深圳海事局获悉,2001年我市重大海上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较2000年锐减了44%,没有发生一宗特大恶性责任事故。
据介绍,在2001年运输船舶发生的30宗事故中,过往船舶事故达11宗,据了解,由于深圳港西部水域有珠江三角洲主要航道矾石水道横穿,深圳港的东部水域又是我国南北向行驶船舶的重要航路,通航密度很大,发生事故的比率也比较高。
小型运输船舶一直是深圳海域的重大安全隐患。小型船舶大多是个人或合伙购买、挂靠经营,其安全管理不到位,船况差,船员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普遍存在滥装滥载、违章驾驶、冒险航行等现象,成为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去年,我市辖区小型船舶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海事发生率维持在万分之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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