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蒋驰宇) 日前苏州一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藏有一纸“文物”,与陈毅同志有关。记者昨天在锦帆路的一家旧书店里,看到了该“文物”的真面目。
李先生所说的“文物”是解放前夕由华东人民解放军政治部印发的一纸布告。该布告一面是“华东人民解放军司令布告”,落款为“华东人民解放军司令部司令员陈毅”,并加盖“华东人民解放军政治部公章”,日期是“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另一面是“告教育界 同胞书”,是针对苏州地区的情况而写的,落款与正面相同,却没有盖章。
李先生告诉记者,有次他去收购旧书,发现一本旧书中夹着这张“宝贝”纸,他当时二话没说便将那本旧书买了下来。被李先生视为“宝贝”的纸是否属于文物呢?记者采访了苏州市革命博物馆的周彼得馆长。周馆长说他们馆里没有收藏这一“布告”,根据“布告”本身反映的各种情况,可以认定列入文物,但不列入等级。根据“布告”刊发的时间可以断定,当时陈毅同志还在苏北,尚未渡江,在苏州有可能仅此一张,但由于它是油印的,不清楚它的整个发行量是多少,如果是孤品的话则很有价值;从签名上来看,并不是陈毅同志的亲笔签名,如果是手稿级别就更高了。
记者又特意走访了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的李彤处长。他认为,首先要鉴定这张纸“布告”的真假,认定是真的再来看其本身的价值。他分析到,苏州是1949年4月27日解放的,当年2月5日陈毅同志在苏北,有可能发布告到苏南地区作宣传,但他们是否会单独针对苏州一个城市来发传单这不能够确定。“告教育界同胞书”是根据当时苏州的情况来写的,这也许是当时苏州地下党在“布告”另一面加印的,为的是反对国民党强迫工商业搬迁,关工厂、关学校,所以正面的布告是政治部印发,反面的“告教育界同胞书”是由苏州地下党加印的可能性大一些。这纸有它的历史价值,但经济价值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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