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汉青通讯员程文欣)昨日从武黄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经交通部和湖北省批准,超载、超长、超高、超宽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除交纳正常的通行费外,还需向路政管理部门交纳路面损坏补偿费。
按照湖北省出台的新标准,40吨以下超限(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运输车辆赔偿标准为0.5元/车.公里;经技术检测轴载超限30%(含30%)以下的,赔偿标准为50元/车
40吨以上超限运输车辆赔(补)偿标准为:40-80吨(含80吨)为250元/公里.车次;80吨以上为500元/公里.车次。同时规定超限车辆通过桥梁的赔偿标准为:40-80吨(含80吨)为3000元/座,80吨以上为10000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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