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献出年仅14岁宝贵生命的本市宝坻区马家店镇中学七年级六班学生王文明,被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王文明,男,1987年2月5日出生在宝坻区马家店镇连子营村。2001年7月26日下午,宝坻区马家店镇连子营村7名儿童结伴到潮白河洗澡。突然,一名叫崔凤伟的9岁男童不慎滑入河水深处,不习水性的他连忙向岸上的伙伴发出呼救。站在岸边的10岁男孩许立成见状急忙 伸手相救,但未能将其拉上岸,自己反而落水。正在附近放牛的王文明闻讯赶来跳入水中,奋力将许立成拽到岸边。当他不顾精疲力尽,再次跳入水中营救崔凤伟时,因体力不支沉入水底,为抢救落水儿童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据了解,王文明一直思想进步,乐于助人,在此之前,他还曾两次救起过落水儿童。另外,他还多年帮助80多岁的邻居张林,利用空闲时间帮助老人打扫卫生,送水端尿,直到老人去世。
王文明舍己救人的事迹传开后,在当地以及全区引起强烈反响,镇、村干部、群众纷纷向王文明父母捐款,镇教委在全镇广泛开展了向王文明学习活动,社会各界均以不同形式表达对他的哀思,并大力弘扬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见习记者刘平 记者郑然 通讯员吕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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