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长河)最近,本报接到不少西安市民反映,西安市一些医院向患者推销自配药。就此,省药监部门提醒患者,没有批准文号的自配药坚决不能买。
昨日上午,家住西安市张家村的王先生到报社反映,他在边家村一家糖尿病医院就诊时,医生给他介绍了一种新药,称“该药是在祖传秘方和当代最新科技完美结合的基础上,经科学提取制成的治疗糖尿病的良药,服药一周左右,血糖、尿糖即开始下降;服药一月左 右,血糖、尿糖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继续服药,直至痊愈”。但他连续服药30多天后,血糖却居高不下。不得已,只好恢复服用广东一家大型药厂的降糖药品,才稳住血糖。
据了解,当前医院向患者推销的“自配药”一般有三种:一是医生个人的自配药;二是医院组织生产的自配药;三是作临床试验用的自配药。这些自配药,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省级药监部门的批准文号,副作用相当大。按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医院私自配制的药品,如果未经药监部门认定,没有制剂生产批准文号,一律视为假药,应坚决取缔。即使经过审批的自配药也只能在医院内部使用,不得上市销售。
省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没有批准文号的自配药时,可拨打(029)5361310到稽查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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