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代表: 加强新时期立法工作
六盘水代表团梁桂宝代表认为去年贵州省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都加大了力度。她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大监督有关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力度;二是要加强个案监督的力度,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和久拖不决的案件的监督力度,督促司法部门尽快结案;三是要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四是要关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作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六盘水代表团的盛作才代表提出,在新时期立法工作中,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充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黔西南代表彭兴禄: 执行判决不能“打白条”
黔西南代表团的彭兴禄代表谈到“两院”的工作时说:去年受理案件中经济案件上升,许多案件都涉及干部犯罪。现在的普法工作中,领导的普法情况有水分。彭代表说:法院成立了执行局,但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彭代表认为这“执行难”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有保护伞、关系网;二是涉及群体;三是涉及国有企业。彭代表提出,案件判了就要执行好,不执行就等于“打白条”,“白条子”打多了,法院的作用就等于没有了。
黔西南代表常俊武:立法要多听取基层意见
黔西南代表团常俊武代表说,立法要多听取基层意见,特别是代表们的意见,要多搞调查研究,更完备、齐全一点、质量就更高一点。代表们认为,现在立法过多,面面俱到,但管用的不多,解决实际问题少。征求意见往往是寄到地、州、市人大,由一二个人随便修改几下便寄回来,这样太草率。应把法规草案文本让代表认真修改,提意见,形成省、地、县连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再依法通过和公布,这样效果会好一些。
毕节代表团吴学香: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毕节代表团吴学香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加大了执法力度,上下联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吴学香代表认为人大的监督仍不到位,这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原因。人大监督的方法、监督的步骤,依据是什么,要达到什么实效,被监督方关系如何处理等,工作不规范、有越位现象,这在人大工作中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省人大应在监督上多下一些功夫,要在监督工作中进行有益的探索和指导,培训基层人大干部,提高监督实效。在执法检查安排上,省人大常委会有,各专门委员会也有,到了下面,有时时间和内容都有重复,使人员本来就很少的基层更加难于应付。为保证监督效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好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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