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月25日电 今晨零时30分,武汉外滩花园住宅小区1号楼被成功爆破,“长江清障炸楼”行动自此打响。在“轰隆隆”的爆破声中,一个响彻大江南北的口号再次激荡在人们心头:长江防洪是天大的事!
长江防洪系国家民族之安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此殚精竭虑,运筹帷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湖北人民清楚地记得,1998年,全省1557公里长江 干堤上,200多万军民严防死守,竖起了2000多块“生死牌”,立下5000多张“军令状”。8月13日、14日,在抗洪决战的紧要关头,江泽民总书记亲赴湖北抗洪前线,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支持长江抗洪,终于夺取了抗洪救灾的伟大胜利。
可是,就在1998年举国抗洪之际,竟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长江武汉段最狭窄的河道上大兴土木,兴建有碍行洪的违法建筑。今天实施爆破的外滩花园,由10多栋楼房组成,建筑总面积达7万平方米。
应该说,国家对河道建设管理是高度重视的,沿江设立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从国家大法到地方条例,从行业政令到部门规章,层层法律法规保障行洪安全,但外滩花园的开发商却“证照齐全”,而且立项至今已有7年,违法建筑矗立江滩长达4年之久。
什么事比“天大的事”更大?在违法审批者的眼里,是短期的、局部的经济利益!他们或浑浑噩噩,或心存侥幸,滥用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容忍违法建筑在长江河道上苟存,就是纵容某些人撕裂国法。孰不知,防洪国法哪怕撕开一个细微的小缝,不啻于防洪大堤千里溃口。
去年12月,国家防总果断责令武汉将外滩花园全部拆除。这是防汛的胜利,是国法的胜利,百姓拍手叫好。这表明,谁勇于承担责任,知错能改,人民群众就支持谁。
楼炸了,隐患排除了。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类似的错误应尽力杜绝。只有让防讯意识和法律意识更好地深入人心,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筑起一道长江防汛的“法治长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完)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