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一片76亩的林地正面临着危机。而这片林地的播绿者,也被当成让“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
绿地位于呼和浩特市陵园内。虽然是冬季,这里仍然郁郁葱葱、绿色盎然。而陵园近300亩的范围内,其他地方不是墓地就是荒滩,一片荒凉。这片园林,花去了呼和浩特市收容遣送站职工申秀枝12年的心血。
1988年,大学毕业后在站内任园林工程师的申秀枝决定承包76亩土地种树的时候,遭到了全家一致反对。“这地高度盐碱化,种树根本活不了。”附近大黑河村村民也这样劝她。可“趁年轻总想干点事情”的申秀枝,还是和当时的土地管理者———呼市收容遣送站签定了为期12年的土地承包合同。
申秀枝按照自己的所学欲将荒地改建为园林苗圃。为了改善土地、治理盐碱化,申在地底下铺上了30厘米厚的肥料。种树得投入,花完了自家的积蓄,她就打工筹钱。在12年的辛勤付出后,申秀枝收获了满园绿色,她的苗圃中育有苗木50多种60多万棵,价值近300万元。申秀枝说:“可这时,呼市民政局两次发文让收容站中止与我的合同,说我承包种树有悖于单位改革。”
申秀枝的苗圃中苗木的主要品种都是适合内蒙古生态绿化栽植的优良数种,有些还是当地一些濒临灭绝的珍稀树种。1988年至今,申秀枝承担了呼市科委十个树种品种的科研任务,经鉴定有六项被列为自治区领先水平。因为保护和繁育了这些优良和珍稀的树种,申秀枝获得了2000年呼和浩特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申秀枝的园林苗圃规模越来越大,但12年的合同期也于2000年底到期。按照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后发包方要将林木作价回收或者允许承包方优先续包土地。然而收容站拿不出钱作价回收这些树木,而且随之而来的土地纠纷,使得申秀枝非但不能继续承包土地,反而因“非法占用土地”被呼和浩特市陵园告上了法庭。
合同到期前的1998年,刚刚成立不久的呼和浩特市陵园经过上级单位市民政局的同意,向呼市土地局办理了包括这块土地在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1年5月,陵园起诉了呼市收容站和申秀枝,要求他们交回“非法占用”的土地。
记者采访了呼市收容遣送站站长关运良。据他介绍,这块地原属呼市殡仪馆管理使用。60年代,经呼市民政局党委会同意,划归收容站做为收容人员的劳动场所。民政局还多次发文让收容站中止与申秀枝的合同。然而2001年4月,市民政局决定“合同到期后,土地由陵园负责收回,权属归陵园”。“上级部门决定了的事情,我们只有执行。”关运良说。
呼市陵园认为土地是给呼市收容遣送站借用的,而且被申秀枝“非法”占用了十几年,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要依法收回。2001年9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认为呼市陵园对此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呼市收容站和申秀枝应依法将土地交还,停止经营。申秀枝与呼市收容遣送站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应另案处理。
申秀枝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占有属于国家的土地,她要的只是属于自己的林木,因而不存在什么“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相反,她让荒地变成了林地,应该是“功臣”而不是“罪人”。“现在的问题是,我与收容站的合同还没有执行,林木还没有着落。”申秀枝对记者说,“目前此案还在执行中,执行庭让我限期变卖所有的林木树苗,否则由法院强制拍卖,这不是想毁掉这片林木吗?任何人、包括我本人,也只有培植林木的义务,没有铲除它们的权力。”
呼市陵园只要地不要林,收容站又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权而无法履行合同,76亩苗木至今面临困境。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呼市民政局局长骈同生,他说因为有人反映合同不规范,所以申秀枝承包土地种树的事情在呼市民政局系统反响很大。他表示对目前的状况,民政局也在积极协调解决,毕竟申秀枝这些年付出了很多,而且树已不仅仅属于申秀枝个人,更属于整个社会,应该好好保护。
记者发稿之前获悉,呼和浩特市人大对此案也高度重视,表示要对法院的执行过程实行监督,以保护这片难得的绿色。本报记者任彦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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