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国庆贾宝元)在与企业共建活动中,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做到规范服务、主动服务,得到一致肯定: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评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先进集体标兵”。
在与企业共建活动中,西安区检察院提出了“七个重点保护”和“五个不轻易”。据介绍,“七个重点保护”是:对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政策性失误,只要不是中饱私囊或不负 责任造成损失的,给予重点保护;对被举报有重大经济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企业厂长、经理,确属错告或诬告的,要坚决为其消除影响,对其名誉给予保护;对遵纪守法的私营企业给予重点保护;对区域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利税大户给予重点保护;对区域优质名牌产业产品给予重点保护;对拓展新的增长点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引资项目给予重点保护;对区域下岗职工的人身权利、再就业和合法权益给予重点保护。“五个不轻易”是:对支柱企业销售人员涉嫌犯罪的,区别对待,不轻易逮捕,以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轻易拘传和逮捕;对企业账目、账户不轻易查封和冻结;对企业用于再生产的厂房和设备不轻易查封;对企业的营业证件、印章不轻易扣押。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