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育农通讯员许初鸣)到2010年,福建漳州市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左右,城市人口273万,市区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达到50万人,把漳州建成在构造全省经济发展“三个通道”中发挥支撑、骨干作用的大城市。这是漳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1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漳州的城市化有较快进展,全市城市化水平由 改革开放前的11.8%上升到35.4%,建成区面积从10平方公里扩大到32平方公里,多层次的城镇体系逐步形成。但是,与长江、珠江三角洲及周边城市相比,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制约着城市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发展。为此,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把加速城市化摆上战略位置,作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市委、市政府于去年11月召开全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确立目标。今年1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从1月15日起实施。
目前,漳州5平方公里的新城市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国际招标、社会评议、专家评审,确定了最佳方案,近期内,将进行征地,设计的招投标,项目将有实质性的进展,计划于“十五”计划期间基本建成。《若干意见》还制订了加快新区建设的优惠政策,提出“在3年内,凡在新城市中心区5平方公里内创办各类社会事业、开发房地产、创办各类大型专业市场的,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上缴后,返还50%的比例补贴建设项目;人防异地建设费,拆迁面积部分比照危房改造政策,按新增面积征收;用电贴费给予优惠”;“凡在5平方公里新城市中心区内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符合规定享受的住房货币化补贴予以优先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原标准提高25%,贷款年限可延长至18年”。与此同时,将严格控制旧城区开发规模,确保把工作重心引向新区建设。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放宽新区户籍准入条件,凡在新城市中心区购买一定标准住宅的农民,5年内允许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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