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月29日消息:今后在甘肃,只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或生活来源者都可办理城镇户口。甘肃省的城
镇户籍制度改革规定,农民进城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其承包的土地可保留或转让。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目前,甘肃省在加快城镇化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引导人口集聚,鼓
励有贡献的科技、经济和管理人才到大城市工作,对大中 专毕业生,有条件的城镇可采取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对农村人口到大城市的,在控制中心区域人口的前提下,予以落户,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
鼓励农民带资进入中小城市和城镇务工经商或兴办二、三产业,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进程,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
分城乡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
凡在小城市和城镇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都可办理城镇
常住户口,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得实行歧视性政策,不得要求缴纳城镇增容费。
农民进城落户后,可保留其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并鼓励依法有偿转让,但必须执行当地城镇的计划生育政策
。(迭目江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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