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警方将近期收缴的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重2吨多、40多种烟花爆竹在布吉关外销毁。
据介绍,近期我市警方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活动,先后调配警力在7个二线关口设卡检查进入特区内的可疑车辆,并在4条高速公路巡逻调查,共查获非法购买、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0余吨,已分别在龙岗、宝安等地销毁。
1990年,市政府公布《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并于1991年1月1日正式实施,1994年进一步修订并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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