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厦门市政府出资200万元建立了产业损害调查援助资金,用于补助2002年度企业产品出口在反倾销应对过程中的调查费、律师费。这是日前厦门在入世后出台的应对国外反倾销案的一项重要措施。
厦门市主要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在国外企业掀起的反倾销浪潮中,当地企业深受其害。据厦门市经发局经济运行处负责人介绍,自1988年以来,厦门先后有彩电、蘑菇罐头、自 行车、节能灯、石材、折叠钢椅等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虽然厦门部分企业积极应诉,但还是有些企业在回避,这样应诉中本应该由本行业所有企业共同承担的费用,到最后都落实到了应诉企业自己身上,苦不堪言。
这次厦门市政府出资200万元建立产业损害援助资金,一方面是给予企业应诉支持,另一方面就是想通过政府给予补助,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
目前,厦门正在为企业做应对反倾销的系统工作和具体细则。(本报记者 王平年)
厦门应诉反倾销案备忘
厦华彩电:应诉以求重进欧盟
1988年欧盟开始对中国的小彩电立案调查,1991年欧盟决定对中国公司征收15.3%的最终反倾销税。本来在欧洲出口彩电每年达30万台的厦华公司,1993年后由于高额的反倾销税基本上退出欧盟市场。2000年,为了把握时机重进欧盟彩电市场,厦华公司于4月在国内第一家向欧盟提交应诉书。当年7月份,厦华公司联合国内7家彩电生产企业应诉。目前,厦华公司正在等待欧盟的裁决。
节能灯:一胜两败损失惨重
2000年5月,菲利蒲与欧思朗公司通过欧洲照明协会对我国主要生产节能灯生产厂家提出反倾销案。厦门市利胜公司、东林公司和通仕达公司均被列入诉讼对象。厦门这3家企业积极应诉,东林公司和通仕达公司通过中国机电商会应诉,利胜公司自行应诉,由于企业性质不同,应诉结果也不一样。东林公司属私营企业,由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欧盟官员认为该企业不能自主经营,并不具备市场经济的地位。通仕达公司是国有企业,欧盟官员认为该企业不具备市场经济的地位。虽然这两家企业都就欧盟关于不具备市场经济的地位提出抗争,但是最终都失去应诉资格。利胜公司是港商独资企业,欧盟官员认为企业具备市场经济的地位,最后该公司胜诉,利胜公司是厦门市参与此次应诉企业中惟一胜诉的企业。由于反倾销税高达74%,目前东林公司和通仕达公司已停止对欧盟的出口,企业损失惨重。
石雕厂:全面胜利积极改制
2000年11月11日欧盟对我国出口的石制品提出反倾销案。中国五矿商会和中国石材协会联合召开应诉预备会议。厦门非矿公司、厦门万里石公司、厦门石雕厂配合欧盟的调查,在随后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这3家企业展开了一场艰巨的反倾销应诉战役并取得了全面胜利。2001年2月,欧盟官员到厦门石雕厂进行现场调查,曾指出该厂未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主要原因是该厂虽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是并非员工在公司有股份,员工不能支付工厂的财产。该企业经历了这次应诉后,正在积极地进行改制,为以后能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作准备。(王平年)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