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地生源毕业生的招聘引进,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生源、专业等限制,只要接收单位需要都可以引进。愿来杭州市工作的毕业研究生,也可以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
2、适当控制外地生源大专和中专毕业生进市区就业。以下几类外地生源毕业生允许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
(1)2002年用人单位需求量较大,而杭州市毕业生生源又不足的下列专业门类的大专毕业生:计算机及相关专业、通信工程专业、机械电气电子类、生物工程及药学类、经济贸易类、建筑工程及环保类、化工类、管理类、服装设计及工艺类、高级护理、模具、学前教育;
(2)学生党员或省级优秀毕业生,工科类、经贸类优秀毕业生;
(3)杭州知青子女毕业生。
此外,杭州市“两港三区”——即信息技术产业、医药企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建设所需要的各类毕业生,可不受上述
条件限制。
杭州市区接收的毕业生,其《就业协议》的鉴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体育场路335号)办理;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以直接到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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