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郄建荣)国家林业局1月29日发布了第二次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呈局部好转、整体恶化之势。截至1999年,我国共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9%。1995至1999年,5年净增荒漠化土地5.20万平方公里,年均增长1.04万平方公里。1995至1999年,5年沙化土地净增17180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436平方公里。
据监测,我国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宁夏、陕西、山西等18个省区的471个县、旗。监测结果显示,沙化土地在我国30个省区市均有分布,其中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陕西、宁夏、四川、山东10个省(区)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7%。与1994年第一次沙化土地普查相比,沙化土地面积扩大的省主要有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山东,共扩展2.29万平方公里。监测结果表明,三北防护林、长江防护林等生态工程作用明显,建设力度大的地区,荒漠化、沙化均呈减少趋势。
据对监测结果分析,造成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并加速扩展的原因有气候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不合理的人为活动,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过牧,这是草地沙化、退化的主要原因。二是滥樵、滥挖、滥采,这是局部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化扩展的重要原因。三是滥垦,5年间的固定沙地及草地上开垦的耕地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近一半面积变成流动和半固定沙地。四是滥用水资源,一些地区由于大规模开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导致大片沙生植被干枯死亡,沙丘活化。
针对本次监测结果,国家林业局召开了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会议,会议提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治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这些措施一是以实施防沙治沙法为契机,依法保护和建设沙区植被,防止新的沙化土地。二是认真抓好防沙治沙的规划实施工作。三是要抓好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的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四须强化监测工作,建立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五要制订有关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在防沙治沙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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