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文、通讯员史农)昨日从广州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座谈会上获悉,为从源头上改变目前海域开发使用“无
序、无度、无偿”的混乱局面,广州将按照“海域法”重新划分境内的海域
功能,并进行“有序开发、有偿使用”管理。
换句话说,今后如果您要在沿海某处捕渔、作业、建码头、填海造田等
,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了。若使用“蓝色国土”,您可能要像
使用陆地那样办理许可证, 交纳各种费用。
这是今年1月1日始执行的“海域法”的核心精神。它不仅强调监管,
同时更多地考虑海洋生态、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今后,广州市将境内海域按自然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海上
交通安全、国防安全等分类,划分海域的使用功能,所有单位使用、开发海
域,也要符合这些功能的要求。
广州海域面积不大,但却是海洋强市,广州港是当今国内少有的亿吨级
大港,相关的海洋运输业、海洋水产业等海洋产业较发达,到2000年全
市海洋产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达到346亿元。有关人士认为,新的
海域功能区将令广州海洋产业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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