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骗取保险金,精心策划“丢车”骗局。28日,张国勤被管城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1998年8月,十八里河农民张国勤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郑州市管城区支公司为自己的一辆东风牌汽车办理了机动车辆盗抢险保险。第二年1月,张国勤伙同张希泉、张龙利、张兆岭等人将这辆东风车转移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汽车被盗”,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张国勤等人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不久发现了被“盗”的“赃车”,揭开了张国勤等人的“丢车”骗局。
管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国勤等人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判处张国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另外4人也分别受到法律的惩处。 (刘静 李晖 石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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