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力太原报道 《家庭》杂志今年1月刊登的《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一文引起事发当地的关注,太原市的媒体首先于1月22日指出文中的多处疑点。山西省记协负责人声明“将要诉诸法律”。
本报记者近日在太原向《家庭》杂志编辑了解到,“女记者”一文是在2001年10月得到选题,同月收到初稿和“女主人公”照片,作者季风,本名季勇风,陕西人。文章发表前 ,编辑与作者长途通话约20次,作者保证所述情节属实。
当媒体对此文真实性提出质疑后,直到1月24日,作者仍向杂志社表示“确有其事”,并以传真方式发来相关书证。其中一份署名“陈某某”的证明信说,她就是那个被劫持者,她曾受聘于山西某信息报。她称:“由于我工作不用坐班,所以出去3个月从没有人过问此事。”并声明:“我要求不得以我的真实姓名公开调查此事,你们核实也必须对我日后的生活负责。”在发文前,自称是当事人的一名女子曾与编辑通话。同时,作者流露出“难言之隐”,称出于隐私的考虑,不能让当事人出面作证。此后,编辑部便与作者失去联系。
1月30日,就在各方纷纷猜测和求证的情况下,文章的作者终于表态,他于当日上午向《家庭》杂志社发来亲笔签名的传真函,正式承认:“我在贵刊发表的‘女记者’一文,属于杜撰作品;现实生活中没有发生过此事。照片是我朋友的照片,此事与她无关。对于此事发生,我向贵刊特表示深深的歉意。”
当天下午,《家庭》杂志执行副主编王冠清飞抵太原,一下飞机就直奔山西省记协,当面向任思霖先生呈交了致歉信。郑重表示,对因刊发此文给各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任思霖代表省记协表态,认为《家庭》在事发后的态度和做法是认真负责的,大家都应从中吸取教训,不必再去炒作。双方呼吁,媒体应当携起手来,共同打假,为净化新闻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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