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31日消息:四川泸州两名长期在隆纳高速公路上投石砸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四川省公安厅隆纳高速
公路交警大队缉拿归案。今日,全国首例高速公路投石砸车案将在泸州泸县开庭审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将被绳之以法。
天府早报报道说,2001年12月5日,泸州市泸县青龙中学学生程虹、杨凡二人在放学回家途中,在隆纳高速公
路人行天桥上,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块重约10公斤的石块投砸过往 汽车,将自贡开往汕头的长途公共汽车的右前挡风玻璃砸出
一个洞,将车内钢管立柱砸坏。幸司机及时采取应变措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汽车颠覆事故。程虹、杨凡二人案后当即逃离现
场,后经四川省公安厅隆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全力侦破,将犯罪嫌疑人程、杨抓获,程、杨二人承认了犯罪事实。
据了解,隆纳高速公路和全省其它高速公路已发生数十次投石砸车案件,由于犯罪人迅速逃离现场,没有一件告破,
成为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一个极大隐患。“12·5投石砸车案件”侦破,在全省尚属首次。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受害车主提供法律支持,对程、杨的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杨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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