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福州回春五一药房,店经理反映:抗病毒药品“明竹欣”,药店的卖价多出医院六七十元(详见本报1月16日A5版报道)。昨日,该药厂家代表、四川明欣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办事处主任张强致电本报记者 ,说这是他的前任为在药品招标中中标,乱抛价格惹出的麻烦,这个药品中标价低于批发价,没法做,厂方去年已停止按中标价向医院供货。“明竹欣”在招标医院“失踪”也是招标药打价格战之后出现的一个现象。
从张强出示的与医药公司的供货合同来看,现在厂方能给的“明竹欣”批价为110.40元,远远高出2000年10月参加福州市卫生局组织的福州市第一次药品招投标的中标批价79元。张强进一步解释说,他的前任所报价格当时并未请示过总部,总部因此将其撤职。记者问,如此中标不等于向医院开“空头支票”吗?张坦言,当时药品招标并未提及厂家不供货该如何处罚,所以不以中标价向医院供货并非只有“明欣药业”一家;而且药品中标不见得就是好事,药品中了标,销量比以往急速下跌,甚至“死掉”的现象也不少见。
省属某大医院的药剂科主任也透露,中标药确实存在销量下降的现象,省属大医院要求医生使用中标药的情况尚可,但厦门的一些医院情况不妙,“死掉”了一批中标药。
为什么会出现招标药生存“危机”呢?业内人士分析主要有三大原因。其一,招标之后,中标药用于“中间环节”的费用即医生的开方费、药房统方费等明显大幅“缩水”;即便是外资、中外合资药企,他们原来为医生准备的到外地进行学术交流及其他宣传的费用也“砍掉”不少,如此则影响了药的销量。其二,国内一些中小药厂地区经销商抱着“我销不了,也不能让你逍遥”的心态,在招投标过程中乱甩价,结果无心中了标,最后因价格太低供不了货,“明竹欣”就是一例。其三,药品实在是太特殊了,一种药品往往都能找到替代品;一些生产替代药品的国内中小药厂医药代表就千方百计绕过招投标,频频向“开方医生”抛“媚眼”,这无疑令中标药品“如履冰霜”。(本报记者 /陈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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