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刘云飞)春节期间成都二环路内是否允许定点燃放烟花爆竹?昨日,成都市副市长苏培玮紧急约见数家媒体,代表成都市政府郑重表示:今年春节期间,成都市二环路内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苏培玮表示,成都市二环路内建筑密集、人口众多、道路并不宽广、广场也比较小。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9年前成都市人大通过的《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节日期间 ,绝不允许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至于二环路外选点燃放烟花爆竹一事,成都市公安局有关人士昨日透露,目前燃放点待选。确切地点待报经市政府通过、市人大批准同意后,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以来,效果甚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大大减少。
新闻资料
《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摘要第二条在成都市的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县的禁止燃放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第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对燃放单位的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对个人燃放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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