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李茜 通讯员冯兆君】今后,外来人员到本市务工,除了身份证不要忘带以外,您还一定要带一个证,那就是学历证书。因为从今年起,没有初中文化,没有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取得就业准入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不能在本市就业。
昨天,记者在本市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流入劳动力管理,要按照世贸规则和劳动力市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要求运作,完善管理 内容,改变传统模式,实施素质工程,强化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对流入劳动力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制度。实行就业质量准入和就业总量准入。今后流入劳动力来本市就业,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就业(上岗)前,按其从事的工种专业,并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就业准入资格。否则,不得在本市就业,任何用人单位也不得招用。
据了解,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流入劳动力在本市就业准入的政策制定、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及相关表格;印制、发放和管理《天津市流入劳动力就业准入证》(简称准入证)。用人单位凡需招用流入劳动力的,必须按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权限分工,提前30天向劳动保障部门(机构)进行空岗报告,并申报用工计划。同时按工种(岗位)申报就业准入培训计划,并提出就业准入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人数、专业、工种(岗位)、上岗时间安排等。就业准入培训本着为用人单位负责的原则,根据企业和流入劳动力本人意愿,劳动保障部门随即开展培训,培训期最长不得超过20天,经考核合格者发《准入证》,准入证有效期为6个月,每满6个月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审核、检验一次。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就业准入资格的流入劳动力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与此同时,本市对具有专、本科学历以上的流入劳动力则要提供便捷服务,以此来吸引高知识结构、高技能的流入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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