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实习生谢琰 通讯员于翔)今天上午,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召开严惩交通事故逃逸罪犯宣判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5名罪犯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0余名出租车司机及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参加旁听。
2001年9月22日晚,崔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沿津围公路行驶时,因被对行车辆灯光所晃而视线不清,其摩托车前轮撞在前方顺行行驶的酒后驾车的邱某摩托车上,二人当即
2001年11月27日下午3时许,张某驾驶车牌号无效的小货车沿杨北公路行驶至霍庄镇姚庄村口处时,将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挂倒后,其车后轮从李某的后背轧过,李某当场死亡。肇事后,张某因害怕而驾车逃跑,过往行人急忙追赶将其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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