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1日电 私自在供水管网上钻眼开口,将自来水接进居民家,骗取12户居民安装费。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五村村民祁某日前被这个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4000元。据悉,这是湖北第一起因窃取自来水而被判刑的案例。
据《长江日报》报道,2000年11月,这个市江汉区复兴五村村民祁某,于1997年6月至2000年10月间,谎称能以最快速度为用户安装自来水,收取本村12户居民水表报装费、拥护
据介绍,去年武汉市自来水公司被盗自来水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更是严重,此前都是由自来水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打击效果并不明显。这个市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士称,今后对盗水情节严重者,将坚决依靠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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