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2月3日消息:武汉从昨日起正式取消针对40万暂住人口的7项收费。
据《武汉晚报》报道,去年11月15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发文,取消针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7项收费,即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同时规定,暂住证件等证书工本费每证最高不得超过5元。
武汉市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对1995年颁布实施的《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决定从2月2日起停止收取暂住费。在此之前,硚口、江汉等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已提前取消收费。
据悉,按照原来每人每月10元的收费标准,取消收费,每年就减轻外来暂住人口4800万元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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