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广受关注的普宁市委原书
记丁伟斌受贿案已由该院反贪局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据侦查查明
:1996年5月至2000年2月,丁伟斌在任揭阳市委常委兼普宁市委
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共计人民币75万元、港币44
万元、美金2·8万元,以及高级手表、金项链一批。此外,他在汕头购买
一套高级住宅,连同装修价值总计约100万元,对此财产,不能说明合法
来源。
去年2月8日,丁伟斌被省检反贪局立案侦查,5月16日被逮捕。反
贪部门经过半年多的侦查,查明丁在任期间,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调动、
工程发包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普宁党政机关人员陈某、
许某、黄某以及普宁市广东龙马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黄某等人贿送的财物
。检察机关现已追回部分赃款赃物。
丁伟斌简历
男,汉族,1957年生,广东省潮州市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
参加工作,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2月至1995年1
月任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直宣传系统党委书记,1995年1月
至1996年5月任揭阳市委常委兼市委宣传部长,1996年5月至20
00年2月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兼普宁市委书记,2000年2月任中共揭
阳市委常委兼市委秘书长。(本报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朱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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