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如何收费,城市排水设施怎样有偿使用,郑州市北环铁路桥以及环城快速路车辆通行费如何征收……记者昨天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即日起公布并执行建设系统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据了解,这些项目是按照国家和省物价、财政、建设、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批准依据作为收费标准的。记者注意到,这些收费标准十分明确和具体,其中包括:对获准取得拆迁房屋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拆迁管理费,不得超过拆迁补偿安置费的0.3%;对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排 水设施使用费,省会城市每吨不超过0.13元,省辖市每吨不超过0.11元,县级市(包括县城)每吨不超过0.08元;在城市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机关、学校、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每用1吨水须交0.02~0.03元。
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注意了,此项包括登记、测绘、证书和建档4项费用,具体是登记费按每平方米0.3~0.4元收取;测绘费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收费不超过20元,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不超过0.35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产权产籍监理证)每证5元;建档费每件5元。
标准规定,通过郑州市北环铁路桥的军车、囚车、郑州市内专线公交车辆免交通行费,郑州市所属的五市一县车辆也暂不征收通行费;通过郑州市环城快速路桥的车辆,大型机动车每年每车收费1800元;小型机动车收费1200元;摩托车收费200元;郑州市市属6市(县)的车辆按上述同类车型减半征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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