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戎)本报去年9月21日曾报道“凌云居”氨气超标害苦住户一事,经过4个多月一直未能圆满解决
。昨日记者得到消息:凌云居住户已经分别将开发商告上法院,其中氨气超标损害住户健康是起诉原由之一。
业主投诉新房氨气超标害人的事情已经不算新鲜,“凌云居”的情况就十分典型。据该楼住户杨青女士介绍,搬进新
楼不过两个月时,家里人便开始觉得喉咙痛、眼发干、皮肤 起红疹子。另一位住户吴女士情况更惨,从住进新居后咳嗽就没停
过,厉害时甚至说不出话来。医院给她的诊断书上说是咽喉炎,要求她“注意避免刺激性气体吸入”。几次治疗不好后,医生
干脆警告她:如果还住在那个环境里,这病治不好。吴女士只好忍痛搬出花费一家人血汗钱购置的新居,匆匆租了一套破旧的
出租屋安身。好像会传染一样,许多邻居也患了同样的“病”。搬进楼后,有人视力下降了,有人皮肤起疹子,有些人还患上
了慢性咽炎。与此同时,楼里开始冒出像是厕所味一样的怪味。
经过权威部门检测,2001年7月竣工(此时距离凌云居竣工已经一年半),凌云居室内氨气浓度超过国家室外大
气标准28倍;2002年1月(距离竣工时间已经两年),氨气浓度仍然超标5倍左右。虽然超标如此明显,可事情拖了4
个多月依然没有解决,一个关键问题是此前国内关于民用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的国家标准没有出台,解决类似纠纷没有依据。此
前起诉开发商氨气超标的案例也以败诉告终。
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正式实施,居民们久盼的国家标准终于出台了
。其中条文6.0.4中明确规定:一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氨气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2mg,二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氨气每
立方米不得超过0.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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