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惠君通讯员张玉华刘远荣)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登封王振松(又名王松)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已
侦查终结,并于2月1日依法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团伙涉嫌13项罪名的55名被告人被一并提起公诉。
王振松,原系河南嵩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登封市政协第一届委员,登封市宣化镇第一届人大代表。据检察机
关指控:自1996年年初,被告人王振松承包登封市白沙水 库水产公司以后,以治安巡逻为名,成立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
罪组织。在卢新英、屈新杰等人的参与下,招募两名劳教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张占义、王战生、李朝杰等人充当打手。这
帮人购买了枪支、弹药、匕首、手铐、“110”摩托艇等作案工具,实施杀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偷税等犯
罪活动,气焰十分嚣张,令当地群众闻之色变。
自1997年至2000年11月间,在王振松、张超峰等人的指使下,该团伙肆意对当地农民敲诈勒索、毒打,先
后作案28起。为获取更大利益,王振松等人在巧取豪夺无辜群众的同时,先后于1997年、2000年指使嵩峰企业集团
下属单位建制“两套账”,偷逃税款共计120万元。1998年5月1日,嵩峰企业集团松颖避暑山庄开业后,组织、容留
多名妇女在桑拿部、客房部及白沙水库“红船”上从事卖淫活动。
王振松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团伙,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组织他人卖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寻衅滋事、赌博、偷税等多种罪名。该团伙还渗透到司法机关,将数名司法人员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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