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欧旭江、梅志清,通讯员王依红)昨日,广州市教育局
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中小学招生方案》正式出台,今年的原则是
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深化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
试分离”的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运行机制。
小学生就近入学
新出台的方案规定,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
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以及该
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
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惟一居住地)申请入学。
初中一般不招特长生
新方案中明确指出,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含政策性
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
学。
申请回居住地升学者,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
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
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
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惟一居住地
)提出申请。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该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
安排升学。
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招体育特长生,艺术传统
项目学校可招管乐、民乐类特长生,市109中可招各类艺术特长生,其他
学校不再招收特长生。
公办学校不收择校生
对于群众反映较大的“择校生”问题,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
挂钩。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的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状况合
理划定和调整各小学的招生地段,并从地域上对相对集中的中小学进行合理
分组,严格控制班额,不得人为加大校际间在生源上的差距。
深化“两考分离”改革
初中毕业考试由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
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升学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和公布成
绩。
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各科单独设卷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各为150分;物理、化学、政治三科原始
分各为100分。
加大对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力度。升学考试中,在考查学生的基础知
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语文着重考查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数学着重考查运
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着重考查理解、运用语言
的能力,并重视对听力的考查;物理、化学、政治着重考查结合具体问题对
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运用这些概念和原理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
活问题的能力。各科考试都设计部分开放性试题,鼓励学生表达个人的见解
。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市统一内容和要求,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总
评成绩由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并计算,其中毕业升
学体育考试成绩占30%,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占70%。总评成绩不及格者
不能升入重点学校。
六类考生可以“降分录取”
根据省、市政府和原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降
分录取:
1·在初中阶段获“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共
青团员”称号的考生降低10分投档录取。
2·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
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
3·少数民族学生和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
4·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华侨中
学,若分数在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可投档录取。
5·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报考各类学校降低10分投档录取
。
6·没有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
有同等报考资格。经市招生办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社会力量办学
校以及各类职业类学校。具体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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