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2月7日消息:台北讯,台湾当局“监察院”昨天公布当局“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最新资料。其中陈水
扁和吕秀莲均拥有至少数千万元新台币的财产。
当局“监察院”公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专刊第95期指出,陈水扁目前的财产资料有土地八笔、房屋六笔,存款
达新台币665万余元,有价证券4011万余元。另外,他向“监察院”备注说明法律服务款专款专用公益用途的第一银行
帐户有52万余元,还有2000年选 举补助款移作公益使用,部分转购2000万元的“台湾债券基金”等等。
陈水扁申报的八笔土地中,一笔在台南县官田乡,三笔在台北市中山区,四笔在台北市松山区。六笔房屋中,一笔在
台南县官田乡,三笔在台北市中山区,二笔在台北市松山区。
这份陈水扁在2001年12月25日申报的资料显示,其存款分存在陈水扁及老婆吴淑珍的名下,两人都没有申报
任何外币。陈水扁也没有申报其它财产、债券、债务或事业投资,名下也无船舶、汽车、航空器。
同时,吕秀莲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资料显示,其存款达新台币2660余万元,但没有申报任何有价证券。吕秀
莲去年12月28日向“监察院”申报的资料称,她拥有土地六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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