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二月七日电(记者郑珊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在此间发布公告,从即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止,向社会征 集地方立法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包括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
此举旨在突出地方立法重点、加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说,开门立法、提高立法的民主性,是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此次省人大通过向社会 征集立法项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这些问题作为今后立法项目选择的依据和参与,做到立足于 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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